出口包裝木箱要求有哪些,包裝木箱要達到SN/T0273-93《出口商品運輸包裝木箱檢驗規程》的規定。在選材上主要受力構件應為落葉松、馬尾松、紫云松、白松、榆木材以及機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樹種,主要受力構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%,箱板和箱檔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%。
出口木箱未使用木質包裝的,出口企業可以自行出具無木質包裝證明或在裝箱單、提單、發票上注明該批貨物無木質包裝聲明,便可入境。
對材質要求:主要受力構件與箱板在1000mm內死節與活節不得超過5個,不允許有腐朽、貫通裂紋、夾皮、蟲眼、霉變、鈍棱等缺陷。
工藝方面:箱板接縫應嚴密,箱板組合應平整無錯位,布釘應合理,加固帶不得少于2道,印刷應清晰,字跡清楚,正確印刷商檢代碼。
熏蒸/消毒證書:出口木箱使用木質包裝的,必須在中國出境前經檢疫處理,并取得中國官方出具的《熏蒸/消毒證書》,方可入境;否則,將被退貨、或其他檢疫處理。